资金类型名称 |
0至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省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残联 |
资金属性 |
补贴类 | 责任科室 |
区残联康复股 |
补贴对象 |
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的残疾儿童 | 补助标准 |
每人每年12000元,训练时间每年度以10个月计算 |
政策依据 |
闽财社指〔2017〕11号 | ||
补助流程 |
办理程序:监护人在每年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填写《福建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审批表》——残联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在省残联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凭发票核销后划入监护人或残疾儿童本人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残疾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或有资质医疗机构和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康复机构签订康复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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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
全年实施 | ||
业务咨询电话 |
0595-22630905 | 投诉举报电话 |
0595-2263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