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类型名称 |
泉州市扶贫开发贫困户精准救助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农水局 |
资金属性 |
补贴类 | 责任科室 |
区扶贫办 |
补贴对象 |
救助对象必须是列入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救助范围为2014年以来因遭受重大疾病、灾害等原因致贫补助及贫困子女入学补助的。 (1)因病致贫救助项目是指对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补助项目。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3〕82号)的规定,重大疾病一般包括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大病。 (2)因灾致贫救助项目是指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致贫的补助项目。 (3)贫困户子女入学补助项目是指贫困户子女当年度升入高中、考上大专以上院校的入学补助项目。 |
补助标准 |
遭受重大疾病补助,每户一次性给予补助4000元;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补助,每户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贫困户子女入学补助,升入高中每人一次性给予补助2500元、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每人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元。 |
政策依据 |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扶贫开发贫困户精准救助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5〕396号) | ||
补助流程 |
办理程序:申报对象所在村、乡镇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区农业局、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将项目申报情况联文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市农业局、财政局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规模、申报情况,研究提出资金救助(补助)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救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区农业局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变相挪用截留救助资金。 申请材料:(1)贫困户精准救助项目申报书;(2)遭受重大疾病必须提供出院小结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复印件;(3)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必须提供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4) 贫困户子女入学补助必须提供当年度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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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
全年,具体按照市里通知要求 | ||
业务咨询电话 |
0595-22632155 | 投诉举报电话 |
0595-22633809 |